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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商标之争落槌,中国红牛败诉 |
日前,红牛商标的归属之争再起波澜。1月5日,泰国天丝集团发布消息称,****院做出终审判决,确认“红牛系列商标”归属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中国红牛不享有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几乎在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泰方申请对中国红牛合资公司进行清算一案的诉请,中国红牛免于被强制清算。此前,中国红牛还就泰方持有的金罐红牛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不过被驳回了。
1995年,中国的华彬集团为了将红牛引入中国,与天丝集团合资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也就是中国红牛,而天丝集团则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授权合资公司使用“红牛”商标。红牛在中国功能型饮料的市场份额一度高达60%以上,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
但是双方合作在2018年随着合资公司,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到期而分歧升级,双方分道扬镳。泰国天丝希望收回“红牛”商标,而中国红牛则坚称双方原本签署的合作期限是50年。此后,双方进入到了漫长的诉讼阶段。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显示,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法院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并要求泰国天丝支付广告宣传费用的全部诉讼请求。****院近日作出的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结果,意味着中国红牛在红牛系列商标权的权属争夺上失利。
在此之前,业内并不看好中国红牛能翻盘****法的终审判决,认为中国红牛大概率要为欠缺商标意识交学费了。这起纠纷再次提醒了企业,应切实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应用。
大家应注意的是,使用及宣传被许可的商标,无论投入多少钱,也不能取得商标权,因为这不是取得商标权的法定要件。另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也就是应当维护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声誉,商标声誉和知名度的提升,首先是基于产品良好的质量,而良好的产品质量,才是商标声誉累积的关键因素,它与宣传投入的金额无关。这也给了我们一个提示,产品未动,商标先行。 文章来源:http://www.com.top 转载请注明 |
中数 2021年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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